河北省粮食局“十五”工作总结及“十一五”工作目标
“十五”期间,全省各级粮食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发展,积极转变行政职能,强化宏观调控,稳定粮食市场,推进了各项粮食工作顺利开展。
一、“十五”期间粮食工作主要成就
1、粮食购销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十五”期间,各级粮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初步构成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购销体制框架。从2001年秋粮上市开始,我省的玉米、稻谷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价格由市场调节;2002年秦皇岛、唐山、廊坊三市小麦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2003年,太行山区和黑龙港地区的非小麦主产区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全省保留225万吨小麦保护价收购量,重点安排到京深高速公路沿线的小麦主产区;2004年从新粮上市起,取消了对中南部6市的小麦保护价收购政策,粮食收购市场和价格全面放开,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粮食购销市场化,形成了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形成粮食价格的机制。同时,为搞活粮食流通,从2002年起,逐步放宽了多种所有制主体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条件,对符合粮食收购准入条件的经营者及时审批发证,从政策上、体制上改变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垄断收购市场的经营格局。目前全省取得收购资格的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个体商户已发展到1400多家,以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共同参与的粮食流通新格局初步形成。
2、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十五”期间,各级粮食部门按照省政府的部署,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作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扎实稳妥,全力推进。特别是2005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我局紧紧抓住这一中心工作,实行省局领导包市责任制,建立一月一调度的工作制度,深入基层督导检查,指导各地理清工作思路,帮助企业制定改制方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粮改以来新增政策性挂账进行了清理审计,努力争取追加改制资金,促使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一是“老粮”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按照“锁定库存、核定差价、企业挂账、财政贴息、限期销售”的原则,顺利完成了163亿斤库存保护价小麦的销售任务和10亿斤陈化小麦的出口任务,每年减少财政补贴10亿多元,使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粮库存降到了合理水平,为企业改革的顺利推进创造了条件。到2005年底,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商品粮库存63亿斤,比2002年底减少163.6亿斤。二是“老人”分流顺利完成。目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岗人员由改革前的9万人调减到2万人,实际离岗分流7万人,占78%,企业工资性支出每年减少近5亿元。省对离岗职工在2004年补助改制资金3.75亿元的基础上,2005年又追加改制资金1.82亿元,达到了人均5000元的标准,维护了职工利益,加快了改革进程。三是“老账”消化稳步推进。按照国家规定,省有关部门完成了对1998年6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期间发生的政策性挂账的清理审计,把认定的82.63亿元政策性财务挂账从企业剥离,上划到县级以上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确保改制后的企业轻装上阵。四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布局进一步优化。经过2004年第一次布局调整和2005年的进一步整合,全省有国有产权的粮食购销企业总数调减到了803家(不包括新组建的93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减少64%。五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到2005年底,全省有改革任务的162个市、县(区),已有155个市、县(区)基本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占95.6%。原有的2210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有190家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446家改制为国有控股公司,137家改制为国有参股公司,有849家取消了独立法人资格,改为报帐制购销站点,有341家实行了承包租赁,31家整体出售转让,42家实行了兼并重组,144家以其他形式进行改制,有30家还没有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同时,为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各地成立具有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机构145家,其中新组建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公司87家,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办公室)50家,其他管理机构8家,全面落实了国有资产管理责任。
3、粮食流通管理步入法制化的轨道。2004年5月国务院颁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来,各级粮食部门依照《条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粮食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变,把工作重点从过去的行业管理,转移到依法对全社会的粮食流通管理上来,制定了一系列贯彻落实《条例》的配套办法,相继出台了《河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6]第1号)已经发布,2006年3月1日施行。从2005年1月1日起,各级粮食局的粮食流通统计已开始面向全社会开展工作。粮食收购资格审核、陈化粮购买资格审批和军粮供应站资格认定已经省政府批准列为行政审批项目。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和工作体系开始建立,去年11月份,省编办已经批准我局设立监督检查处,市县两级粮食监督检查机构也在积极酝酿。省级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参加了国家粮食局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取得了执法资格,全省依法管粮开始起步。
4、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在积极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进程的同时,我局狠抓了粮食宏观调控体系建设,确保了“十五”期间的国家粮食安全。2002年,省政府确定全省地方粮食储备规模25亿斤,现正在逐步落实,其中省级储备18亿斤,已到位4.7亿斤,有8.05亿斤正在陆续入库;市级储备7亿斤,已到位6.6亿斤。全省粮食价格监测体系日益完善,建立了160多个粮食市场价格监测点,每天通过河北粮油信息网向社会发布粮食政策、省内外粮油价格信息和供求信息约200条,服务粮食生产和消费。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有了新进展,成立了省粮油批发交易中心并开始正常运行,以市场建设为主的粮食物流规划正在抓紧制定。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有了较大发展,省级粮油质检中心检测服务功能明显提升,在陈化粮、军供粮油和粮油制品检测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作用,目前全省具有粮油质量检验资格的人员达3000多人。《河北省粮食应急预案》经省政府法制办审修,已基本定稿,应急供应体系正在着手建立;省内外产销平衡关系正在趋于稳定,我省企业已与北京、天津、山西、东北等地建立了较为稳定的购销协作关系,粮食宏观调控能力逐步增强。
5、粮食购销工作运转有序。按照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全省各级粮食部门不断改进工作方式,确保了粮食购销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一是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于2001年制定下发了《河北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购销行为规范(试行)》,对粮食购销的每个环节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了粮食收购政策的贯彻落实。“十五”期间,我局每年坚持在全省组织开展“满意在粮站”和创建合格购销企业的活动,完善粮食收购“四公开”制度。在收购旺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作为粮食收购政策义务监督员,对企业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据统计,五年来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共聘请监督员1万多人次。二是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积极引导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转变观念,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十五”期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共收购粮食933.6亿斤,平均每年收购粮食186.7亿斤,占全省粮食总产量的37.8%,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三是认真做好各项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圆满完成了每年上亿斤的军粮供应任务和军队演习后勤保障任务;以高度的警觉、有力的措施,确保了2003年防治“非典”期间粮食市场稳定;认真抓好了退耕还林补助粮采购供应工作,从2000年开始退耕还林试点,到2004年国家调整退耕还林政策改发补助粮为向退耕户发放现金,全省累计发放退耕还林补助粮14.86亿斤,其中发放小麦11.15亿斤,发放玉米3.71亿斤,圆满完成了供应任务。
6、粮食产业化经营得到初步发展。“十五”期间,我局紧紧围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做大做强粮食产业为目标,积极谋划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推进产业化进程。2002年制定了《关于发展粮食订单收购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的意见》,2004年在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做大做强粮食产业的指导意见》,促进了全省粮食产业发展。结合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大力推进资产重组,涌现出了柏乡粮库、宁晋粮油总公司、献王集团、省粮油批发交易中心等粮食经营、加工、贸易龙头企业,带动了粮食产业的整体发展。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又确定了30家粮食企业集团作为全省粮食产业化经营龙头,给予重点扶持。特别是以加工为带动,推进了粮油加工企业的壮大发展,打造一批有影响的河北粮油品牌,2004年我省五得利、甲家、廊雪三个品牌的小麦粉被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为“中国名牌”。目前全省粮油加工转化总量已达到1400万吨左右,日处理小麦200吨以上的面粉加工企业39家,五得利集团、日清食品公司、汇福粮油集团、金海粮油公司年销售均在10亿元以上。先后组织开展了5批“放心粮油”和“放心粮油企业”的评审推介活动,认定“放心粮油” 品种47个,“放心粮油企业”29家,“放心粮店”有18家,“放心馒头”有2家企业的3个品种;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和中国植物油协会认定“放心面” 23个品种,“放心油” 4个品种,“粮油销售放心店”有3家。
7、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针对我省原有粮食仓容不足的问题,紧紧抓住国家统一建仓的机遇,积极向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反映我省的实际情况,争取国家的支持。经过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十五”期间分三批共争取国家粮库建设项目79个(次),总投资13.77亿元,建设仓容52.6亿斤;利用农发行使用简易建仓贷款建设粮库的有利时机,采取省财政贴息的办法,贷款1.35亿元,建设省级粮食储备库30个,仓容9亿斤;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经多渠道筹集资金,共建设仓容40亿斤。“十五”期间全省共新增仓容101.6亿斤,是建国以来我省仓储设施建设力度最大、成效最显著的时期,结束了我省露天存粮的历史。同时,各级粮食部门还狠抓了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工作,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十五”期间,全省粮食系统没有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和储粮事故,储粮企业“一符四无”率每年都达到了95%以上。
回顾“十五”期间的粮食工作,主要经验可以概括为“五个始终、五个坚持”。一是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筹各项工作;二是始终以改革为动力,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确保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三是始终重视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坚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相信和依靠群众的创造力;四是始终重视团结协作与部门配合,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工作沟通,取得共识,促进了协调发展;五是始终重视加强领导和制度建设,坚持强化各级领导责任制,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理事、用制度规范和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这“五个始终、五个坚持”,是广大粮食干部职工辛勤工作的结晶,是进一步做好粮食工作的宝贵财富。今后,我们将始终不渝地坚持下去,并使之发扬光大。
二、当前粮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结“十五”期间的粮食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发展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粮食流通中的一些新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一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整体竞争力不强的问题依然突出。与安徽、河南、山东等省相比,我省的粮食经营企业集团不但数量少,而且规模小,到目前,还没有形成一家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粮油经营企业集团。
二是粮食转化增值率低。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小麦加工企业109家,大多企业生产规模都在日处理50吨以下。与全国同行业相比,我省粮食加工企业规模小、名牌少、市场占有率低、龙头作用不强的问题十分突出。
三是物流体系建设滞后,尤其是县级和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发育不成熟,多数处于有场无市的状态,与我省产粮大省的地位极不相称。据统计,我省现有不同性质的粮食批发市场共计33家,年交易量只有40亿斤左右,不足全省社会商品量的20%,大部分粮油批发市场的功能和作用发挥不明显。
四是粮食流通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县在机构改革中撤并了粮食局,有的改为事业单位,有的保留了县粮食局但未能承担起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职责。相关部门之间职责不清,职能交叉,影响了工作效率的提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十一五”期间认真加以解决。
三、“十一五”期间粮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省粮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粮食工作全局,深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行政职能,依法监管全社会粮食流通,提高宏观调控能力,确保全省粮食安全;大力发展和壮大粮食龙头企业,不断提高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力,做大做强做活粮食产业,为推进全省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建设“和谐河北”做出重要贡献。按照这一思路,今后五年全省粮食工作要突出以加快发展为主线,以依法监督为保障,把“十一五”前三年作为“粮食产业发展年”,力争到“十一五”末,使全省粮食产业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主要目标是:
----继续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粮食储备体系、粮食应急体系、军供保障体系、粮油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体系、质量检测体系,特别是要完善和加强粮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体系,认真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转变粮食行政职能,依法管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确保全省粮食安全。
----坚持以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为主导,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大力发展订单业务,进一步搞活粮食流通。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年收购量力争保持在800万吨以上;订单收购在2005年基础上保持年均3-5%的增长速度,订单履约率达到90%以上,保持全省粮食供需的大体平衡。
----积极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推进粮食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主要品种精深加工能力,走粮食产业化发展之路。重点扶持省确定的30家大型粮油企业集团。到2010年,全省小麦、玉米年加工转化1300万吨,以大豆、花生为原料的油料年加工转化300万吨;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力争由目前4家增加到6-8家,新增3-5个河北绿色粮油品牌。
----大力推进现代物流。依托资源、港口、铁路、公路及仓储设施等条件,加快实施现代物流建设规划,以项目为带动,搞好重要节点建设,到2008年形成粮食物流基础框架,2010年形成较强的辐射力。
----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坚持依法管粮,加强粮油行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放心粮油”认定活动,为城乡市场提供更多安全、营养、健康的粮油产品。
四、主要工作
(一)认真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依法监管全社会粮食流通
1、依法监管全社会粮食流通。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搞好粮食监督检查体系建设,2006年完成省局相关机构的调整和对市、县两级粮食流通执法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支持和帮助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尽快健全法制机构,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体制。认真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依法履行监督检查工作职能,既要坚持多渠道经营,严格资质标准,为从事粮食购销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平等的政策环境,又要注重依法保障经营者权益,引导他们合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相应义务,共同做好全省粮食流通工作。搞好与工商、技术监督、卫生、物价等部门的工作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粮食市场秩序。
2、强化宏观调控,确保全省粮食安全。继续加强省级粮食储备体系建设,认真执行《河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省级储备粮的管理,本着有利于宏观调控、有利于重点供应、有利于粮食的轮换和使用、有利于储备粮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健全和完善覆盖全省、调控有力的省级粮食储备体系。正确分析和把握粮食供求形势,开展社会粮食产需平衡调查,研究制定“十一五”期间全省粮食总量平衡计划,促进粮食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认真抓好全社会粮食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执法,完善统计信息网络,重点在提高数据质量、搞好统计分析上下功夫。加强市场监测,认真做好我省粮食价格监测点的选点、布局和报送工作,建立有效的粮油价格预警机制,及时跟踪市场变化,反馈价格信息,为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按照《条例》要求,制定出台我省陈化粮购买资格、粮食应急预案等规定,健全省、市、县三级粮食应急网络,建立比较完整的粮食监测和应急机制,确保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继续完善粮食收购许可的条件、程序、备案等管理办法。抓好安全生产和仓储保管工作,落实安全储粮的各项规定,搞好“一符四无”库站建设,保证“一符四无”率稳定在95%以上。做好安全储粮、推广科学储粮新技术、仓储设施管理等日常工作,提高我省粮食仓储保管水平,确保储粮安全。
3、充分发挥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利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传统优势,抓好以夏粮和秋粮收购为重点的粮食购销工作。积极探索适应市场化要求的收购服务方式,本着有利于掌握粮源、有利于规范市场的原则做好粮食收购工作,规范粮食收购许可政策,简化审批程序,既要发挥好国有粮食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又要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方便农民售粮,搞活粮食流通。在摸清粮食生产底数的基础上,提前制定收购及贷款计划,主动与农发行进行沟通,帮助企业解决好收购资金问题,鼓励采取代购、代储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收购资金。继续做好军粮、灾区、水库移民和常年缺粮地区群众口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支援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二)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提高粮食产业的组织化、集约化程度
1、搞好产销衔接,发展订单农业。充分发挥粮食流通的引导作用,加强粮食购销、加工和种植三者的联合协作,大力发展订单业务,搞好省内及省际间粮食产销衔接,通过订金制度、担保制度、套期保值、股份合作等方式,建立订单收购的利益保障和规避风险机制,把粮食生产与市场有效对接起来,发展效益型农业,减少粮食种植的盲目性,使生产与流通协调互动,推动我省由产粮大省向粮食强省转变。
2、实施龙头带动,促进加工增值。彻底打破区域分割和经济成分的界限,大力推进跨区域、跨所有制、跨行业的联合协作,鼓励各类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合资参股等形式参与粮食企业的资产重组,实现优势互补,打造一批带动力强、影响力大的粮油加工龙头企业。立足我省资源优势,在粮食原料初加工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粮油精深加工,最大限度消化原粮,减少原粮和初加工产品输出,加快由外延扩张向内涵增长、由粗加工向精深加工、由单一经营向综合经营的转变,促进粮食加工向“专、新、特、精”方向发展,使我省粮油加工业走向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3、坚持自主创新,发挥品牌效益。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巩固五得利、黑马、廊雪、华龙、汇福、金海等现有知名品牌,力争再创出3-5个河北绿色粮油品牌,实现主导产品品牌化、名牌化,依靠优质品牌发展粮食生产,吸引外地粮源,提升我省粮食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
(三)继续完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1、彻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抓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扫尾工作,2006年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根据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指导企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科学设立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真正建立权责明确、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经营机制,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建立收入能增能减的分配制度,使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粮食流通,壮大粮食企业规模。
2、强化企业管理,做好国有企业扭亏增盈工作。根据企业改制情况,全面了解企业产权状况,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引导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做到勤购快销,减少资金占用,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完善国有粮食企业监管体系,加快推进企业会计信息化建设,逐步规范会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政策性财务挂账剥离和上划工作,研究探索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政策性财务挂账的方式,合理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性财务挂账本金偿还和消化问题,为企业经营搞好服务。
(四)整合粮食资源,扩大粮食流通规模
1、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在稳定现有的购销渠道和销售网络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内购外销、外购内销、外购外销等业务,努力扩大我省粮食在京津等国内市场的占有份额。积极发展外向型粮食经济,按照加入WTO以后农产品国际贸易规则,探索开拓国际市场的新方式,在更加宽泛的领域进行联合协作,提升我省主导粮食品种和特色小杂粮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
2、搞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以粮食产需状况为依据,以衔接产销、搞活流通、满足需求为目的,进一步发展粮食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鼓励粮食经营者进场交易,降低交易成本,合理配置粮食资源,提高交易效率,逐步建立以省粮油批发交易中心为龙头,以区域性批发市场为骨干,以县级批发市场为基础,以农村粮食集贸市场为补充的较为完善的粮食市场体系。
3、发展现代物流,扩大粮食贸易。按照依托港口、面向京津、立足省会、遍布城乡的发展思路,加快构建现代粮食物流体系。依托港口,就是发挥我省环渤海几大港口优势,发展集仓储、加工、贸易为一体,依托港口、铁路,加快建设面向国内外的粮食集散中转地;面向京津,就是发挥紧邻京津主销区的优势,搞好以服务京津市场的粮食物流园区建设,形成集周边省市粮食资源与京津市场的连接点;立足省会,就是利用石家庄交通、仓储等条件,面向小麦主产区,建立冀中南粮食转运中心;遍布城乡,依托省、市、县三级粮油批发市场,发展代理配送业务,最大限度满足消费需求,服务粮食生产。在“十一五”期间,力争形成以三大园区和十大批发市场为主、配送网络遍布城乡的全省粮食物流框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