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麦库存新规定 各方看法均不乐观
5月26日,河南省政府下发《河南省粮食经营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标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防止游资炒作粮食价格,造成粮价大起大落。
河南省颁布的关于粮食经营企业库存标准的试行办法在2008年就有人提出过,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得到实施。至于为什么会在这个时间节点上颁布实施,主要还是出于防止游资在即将到来的夏粮收购时出现炒粮的现象。
去年粮食价格上涨那么高,就是因为有几个粮食加工企业介入到粮食的收储里来,这就和中储粮这些大型的收购企业进行争粮,把价钱抬高,就导致粮食价格一再上涨。
今年《办法》出台之后,粮价将主要靠这些粮食经营企业来稳定,很简单,粮食价格如果上涨的时候,就限制你的最高库存量,就不能收多了。
河南双鱼面业董事长窦武表示,《办法》的出台,对稳定目前粮价,防止粮价大起大落有一定的积极效应,但是对于享受国家定向投放的双鱼面业则影响并不是很大。
而目前处境艰难的中小面粉企业对于《办法》则颇有“头疼医脚”之感。目前困扰中小面粉企业的问题主要是资金问题。“就算政策的出台,能够稳定粮价,但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没有资金去购买粮食,照样难以为继。
由于《办法》中的相关条款制定过于模糊,使得各方专家均对办法的具体实施表示“不乐观”。对粮食经营企业库存量的监管是一项巨大的工程,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去投入到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河南省的粮食经营企业有几千家,如若需要对这些企业的库存进行监管,需要大量的人力,而这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办法在操作过程中,还有很多的方面需要具体补充。如果把粮价的稳定仅寄希望于《办法》的实施有点不太现实。
稳定粮价,应该是一个系统的调控过程。《办法》的出台,对于防止游资炒粮或许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如果单单依靠一个地方性的《办法》颁布,而没有后续政策的出台以及相关部门的坚决执行,效果则相当有限。《办法》其中的条款也相对模糊,这就客观上加大了有关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的工作难度。
《办法》在对于收储进度方面的界定相当模糊。例如收储进度怎么来衡量,谁来衡量,我收了35%,你从什么地方看出来?实施这些办法,必须有一些约束性的措施,比如在补贴上,在贷款上,包括一些处罚、税收方面,要有办法来约束,有处罚的措施。如果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那么办法就是指导性的,意义不大。
附:河南省粮食经营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标准试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