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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黑龙江省粮食销售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0-04-11

2010年全省粮食销售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搞活 粮食流通,促进粮食销售,结合今年粮食购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粮食经营企业 自主经营的新粮,努力做到当年购、当年销,购销平衡。

二、工作原则 及措施

(一)积极销 售新粮。对全社会粮食经营企业特别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采购的新粮,要加快周转,努力实现当年购、当年销。各地在粮食销售中,一要充分利用信息资源,研判购 销形势,指导企业把握行情,采取自营与代购、代储相结合,边购边销、常年购销等有效形式,加快粮食销售。尤其要用好、用足今年国家出台的对关内销区企业来 我省采购稻米、玉米给予补贴的政策,密切加强与销区企业的联系、合作,促进销售。二要指导企业积极开展粮食产销合作。继续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做法,巩固老客户,结识新客户,拓 展粮食销售渠道,提高粮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三要充分利用国家及销区省市支持产销合作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与销区建立市(地)、县(区)和企业间的合作关 系,重点推进常年、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探索建立区域性、企业间的产销合作利益协调机制,巩固和扩大销区市场。四要加强基地建设。各地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 主动吸引主销区政府和企业来我省建设粮食生产基地、代储基地、收购基地和加工基地,同时,要鼓励和支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到主销区去建立加工基地、销售基 地,深化产销合作。五要引导粮食企业灵活经营,通过加工销售成品粮油,扩大利润空间,促销增效。六要组织粮食经营企业积极参加全国或区域性的粮食展销会、 洽谈会以及 “放心粮油”进销区活动,扩大粮食销售。七要积极稳妥地开展期货经营,规避风险,增加销售。八要督促粮食经营企业讲诚信,文明经商,树立诚信龙江的良好形 象。

(二)做好政 策性粮食的调销出库工作。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库存陈化粮,目前已全部销售给中粮集团,粮权已转移,各地一要严格执行计划,做到有令即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擅自销售陈化粮;二要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出库服务工作,坚决杜绝刁难勒卡现象;三要指导企业建立陈化粮销售档案,规范运作,配合工商部门做好销售监管工 作,坚决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四要及时做好业务处理,粮食出库后产生的价差挂帐、安全水分以下的减量及损耗,企业要按规定及时报批。对国家临时储备 粮,凡是已经下达出库计划或已竞价销售的粮源,相关承储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计划和销售合同,不得设置障碍干扰出库,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三、考核办法

年度末,省局 将对各地市的粮食销售工作进行考核,并评选出先进地市。具体办法如下:

(一)总分由 四部分构成:粮食经营企业购销平衡考核项占总分的70%;贡献率考核项占总分的30%;另外设置产销合作考核项和政策性粮食调销工作考核项,视工作情况相应加分或减分。

(二)评分方 法:

一是粮食经营 (含转化,下同)企业购销平衡考核项。考核地市粮食经营企业当年销售数量(含转化,下同)占收购数量的比例。基础分100分, 销售量占当期收购量80%的得基础分,高于80%的 每高一个百分点加1分,低于80%的每少一 个百分点减1分。最后得分按70%权重计入 总分。

二是贡献率考 核项。考核地市全社会粮食销售总量占全省社会粮食销售总量的百分比。按该比例乘以100计算分值。 最后得分按30%权重计入总分。

三是产销合作 考核项。考核内容:1、是否与销区省市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基本要求是连续合作3年以上,年实际购销数量5000吨以上。2、是否建立了合作基地,包括销区在我省建立的各类基地和我省企业在销区建立的加工、销售基地。3、双方企业合资、合作开展的其他成功项目。以上各项每具备1个 加1分。以我省企业为单位,同一项类别成果不重复计算。考核依据,需各地市提供基础资料,省局核实 后计分。另外,各地组织参加省局举办的金秋交易会等大型洽谈交易活动情况、签约和履约等情况也将作为考核的参考指标。

四是政策性粮 食调销工作考核项。主要考核各地市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策性粮食调销工作中是否存在问题,并视情节相应减分。对执行政策不力、干扰正常出库以及库存管理不 善形成亏库等行为,发生一起减1分。

(三)地市总 分的计算:按照评分办法,分别计算各地市考核项的得分,按相应权重计算合计总分,按得分高低全省排序。

(四)先进地 市的评选:年终根据各地市得分情况,参考各地销售工作情况,评选出6个先进地市。对发生严重违规违 纪的,取消其先进评选资格。对由于主观因素完不成销售目标的,评定为不合格,其余地市为优良。

四、组织保证

各级粮食行政 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销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年度销售目标顺利完成。一要高度重视。各地要把粮食销售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明确责任。二要实行目标考核。要 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目标和责任,保证完成任务。三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对企业销售工作要及时跟踪,督促、检查、分类指导,确保粮食销售工作全面推 进,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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