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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囤积粮食者三年内不得从事政策性粮食收购

发布时间:2010-07-29

    中国发改委周三警告称,被发现囤积粮食的企业将在三年内不得从事政策性粮食收购。

    随着粮食价格大幅上涨,中国粮食自给能力受到关注。占粮食总产量三分之一夏 粮产量今年较去年减少了0.3%。

    中国发改委在一份声明中称,尽管中国粮食生产连续六 年丰收,但近来一些地区出现灾害性天气,导致粮价上涨预期增强。这是中国发改委为遏制食品价格上涨而采取的最新措施。

    发改委还称,一些企 业盲目“跟风”抬价。发改委称,将严格执行价格稳定政策,并呼吁企业严格遵守最低收购价。发改委还表示,将加强收储业务 管理以及收购资金供应管理。

    该机构称,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三年内不得从事政策性收购,已经收购入库的要退出政策性库存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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