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加大全社会粮食企业统计监管力度
发布时间:2006-08-21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的要求,所有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都应当建立粮食经营统计台账。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社会粮食统计监管工作,准确掌握粮食企业粮食购销存动态数据,近日,河北省粮食局统一印制了粮食流通统计台账账本,免费发放到纳入粮食统计范围的统计对象手中,同时,要求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深入基层,加强指导,积极督促辖区内各粮食企业认真、及时、准确地填写每一笔粮食购销存业务。据介绍,本次统计台账的发放对象共涉及全省各类粮食经营者和用粮企业6600多个,今年第四季度为台帐试用期,从2007年1月1日起全省将正式启用,这一举措将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全社会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职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