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粮食局要求进一步做好早籼稻收购工作
7月24日,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在全省启动以来,我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委托收储指定库点认真执行政策,积极组织收购,早籼稻入库进度较快,收购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个别地方存在抬价抢购、粮质不达标、安全储粮存在隐患等问题。为进一步落实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做好早籼稻收购工作,省粮食局最近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早籼稻收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加强市场监测,合理引导收购价格。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粮食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和其他信息渠道,及时准确把握粮食市场动态和价格走势,为粮食经营企业提供可靠的信息服务,指导粮食购销企业准确把握市场,要防止人为散布虚假价格信息,或收购企业之间搞恶性竞争人为抬价抢购,扰乱粮食收购市场秩序,要加强区域协调,重点搞好储备大库、龙头加工企业、基层收购企业间的价格衔接,以保持粮食收购价格的基本稳定。
二、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农民积极售粮。早稻收获期,我省部分地方受灾,但就全省而言,早稻粮源仍然充足,且全国夏粮增产,秋粮长势较好。针对目前部分农民惜售心理,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帮助农民正确理解最低收购价政策,准确把握粮食市场行情和价格信息,引导农民对粮价合理预期,积极售粮。
三、强化质量意识,确保入库粮食质量。各指定收购库点要严格执行预案有关粮食质量的规定,挂牌收购200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的早籼稻。要引导和鼓励农民在售粮前除杂、降水,交售达标粮,增加卖粮收入。根据我省收购实际,最低价收购的非标准品早籼稻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除杂、降水,保证达到标准后再入库。
四、强化安全意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目前正处粮食收购高峰期,收购现场人多、设备多、车辆多,容易出现交通、设备伤人、粮堆坍塌、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要督促各有关企业加强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搞好人员培训;加强火源、易燃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的管理和密闭粉尘环境的通风;加强收购现场秩序维护和服务,确保粮食收购期间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五、加强预警和仓储管理,确保储粮安全。目前,正值高温多雨季节,我省不少地方,特别是湘南发生了严重洪涝灾害。大范围、高强度、持续性暴雨随时可能发生,抗御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及其引发的洪涝灾害、滑坡、泥石流等工作任务艰巨。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通知精神,树立防大汛、防大灾的意识,做到对粮食库存及大型粮食仓储设施企业情况了如指掌,注意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密切注视台风、雨情、水情等信息,及时掌握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指导企业做好抗洪救灾工作。要指导企业定期对入库粮食的温度、水分、虫害进行检测,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加以处理;对存在安全储粮隐患的,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确保不发生任何坏粮事故。同时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中储粮和农发行系统加强对最低价粮库存的监管,明确监管职责,完善监管制度,确保最低收购价粮库存品种、数量真实,质量可靠,管理规范,储存安全。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好粮食收购秩序。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粮食购销市场的监督检查,加强粮食行政执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粮食市场购销秩序。收购期间,要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深入企业和农户,检查指导收购工作;要配合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坚决打击无证经营、抬级抬价、压级压价、短斤少两、掺杂使假等损害国家和农民利益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