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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06-03-30

 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后,局党组非常重视,结合学习贯彻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此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传达学习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结合粮食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了自查,确定了今年反腐败工作重点,研究提出了贯彻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粮食立法工作力度,完善我市粮食应急机制,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服务。二是依法强化对粮食保管、轮换、拍卖、经营和生产安全的监督。严格执行粮食企业经营备案制、陈化粮购买资格准入制和有关粮食政策,加强对粮食收购、销售市场和储备粮保管的监督检查,确保粮食收购市场、销售市场和两级储备粮的安全。继续抓好“放心粮油工程”对社会承诺制的落实,让群众吃上“放心粮油”商品。加强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强化粮食企业安全保证责任制。确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转变工作作风,对群众关心的热点、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落到实处,自觉接受社会和企业的监督。三是认真查处违纪案件,依纪依法惩治腐败。以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坚决查办领导干部违反中纪委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问题。继续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参加赌博等顶风违纪的问题。坚决查处贪污、挪用公款和粮食专项资金;擅自动用地方储备粮,虚报瞒报库存,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案件。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活动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坚决反对和制止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认真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慎重处理好每一件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信访突出问题,对因失职渎职、决策失误、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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