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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稳步推进

发布时间:2005-08-30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示意见》(国粮财(2004)125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04]94号)精神,重庆市粮食局组织实施了新一轮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现已初见成效。
一、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工作进展情况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市政府出台的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配套政策逐步得到落实。国家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财务挂账处理意见》(财建[2004]187号)制定的相关挂账处理意见正在落实之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暂行办法》(农发行字[2004]121号)对粮食储备、调控、流通贷款分别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方式,为国有粮食企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国务院相关部门出台的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得到基本落实。此外,重庆市已将国有粮食企业的分流安置职工工作纳入了当地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范围内统筹安排;在土地、房屋、改革成本筹集、粮食产业化经营和加工技改等方面出台的配套政策也为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长期困扰国有粮食企业的“三老”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截止目前,全市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已由1998年前的6.2万人减至1.4万,分流下岗4.8万人,支付改革成本7.7亿元,其中市财政负担0.86亿元,区县财政负担0.52亿元,资产变现3.78亿元,企业自筹1.9亿元。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126万吨陈化粮和115万吨非陈化粮,通过竞价销售和包干差价销售等方式,现处理完毕,“老粮”问题已全部解决;对全市1992年4月1日至1998年5月31日的粮食政策性亏损挂账27亿元,正在按原规定消化,对1998年6月1日至重庆市粮价放开前粮食购销企业亏损挂帐的清理审计工作基本完成,待最后认定后,政策性挂帐从国有粮食企业剥离,交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管理;政策性以外的亏损挂帐按债随资产走的原则,由企业自行消化。
(三)国有粮食企业的改制重组工作积极推进。一是整合全市的粮食资源,采取紧密型和松散型方式,实行粮食购销企业与加工企业的联合重组。二是按照优化配置原则,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根据粮源、仓储、加工、运输、网点等状况,各区县组建粮油总公司。三是发挥整体优势,实施集团战略。重庆粮油集团已于去年底成立,按照“整合直属企业成核心、吸收粮食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吸纳外部资本成上市公司”的“三步走”发展目标,现已完成第一步发展规划,并已吸纳了铜梁、大足等区县粮油总公司加入集团,下一步集团要搞好资本运作,切实做大做强。四是对那些偏远、小型、销售量少的国有粮食企业实行了兼并、租赁、出售和关闭,并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国有粮食骨干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革试点。
(四)粮油产业化经营取得新进展,主渠道作用继续得到发挥。大力实施“两头延伸”战略。在向粮食生产和订单收购延伸上,重庆粮油集团与潼南县签订了60万亩优质粮油生产基地协议,与綦江县签订了4万亩优质红粮生产基地协议,今年全市发展订单粮油380万亩,签定订单70多万吨;在向粮油精深加工和市场销售延伸上,近年来采取农发行资金补助等多种渠道,连续三批对30多个优质粮油加工厂进行了技术改造,年优质粮油加工能力达到了30多万吨,并涌现了“红蜻蜓”、“人和”、“铜梁龙”等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品牌,拥有国家和市级“放心粮油”企业28家。全市粮食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市上桥粮库建设现代粮食物流中心、市粮食储运公司新建10万吨粮库、市油脂公司在江苏盐城建设15万吨食用油加工基地、人和米业日产200吨优质大米技改工程、铜梁重庆粮油食品工业园区建设等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目前,重庆市国有粮食企业常年购销量占全社会粮食商品数量的60%,国有粮食企业仍是粮食流通主渠道、农民增收主力军。
二、当前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粮食财务挂账尚未进行最后认定划转,影响了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推进。目前,粮食财务挂账的处置问题已成为影响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进程的关键问题,如不及时妥善解决,下一步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转变经营机制以及富余人员安置等都会遇到较大困难。
(二)分流安置职工所需资金缺口大、筹集难。重庆市国有粮食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况,企业效益低下,包袱沉重,,可变现资产少,加之市和区县两级财政比较困难,分流安置职工所需资金存在较大缺口。
(三)国有粮食企业经营困难,资金贷款不足。受主客观因素影响,1—7月,全市国有粮食购进34.9万吨,同比减少48.3%,粮食销售42.6万吨,同比减少47.3%,商品粮库存27.5万吨,同比减少56.5%,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亏损5777万元。在此形势下,农发行贷款有较大风险,一些基层行贷款比较谨慎。
三、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的建议
(一)建议抓紧粮食财务挂账的审计、清理和认定工作,分清亏损责任,实事求是地认定政策性挂账,并由相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置办法。
(二)建议多渠道筹措改革成本。待国家批准后,市政府应尽快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一部分,用于解决分流安置职工的补偿;各区县政府也要安排一部分配套资金。
(三)建议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的指导,落实相关政策。相关部门要针对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调研力度,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对于支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优惠政策,各区县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应督促落实。
(四)建议落实好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粮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农发行的协调沟通,加强粮食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农发行也要根据市场化改革的新形势,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作用,完善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简化手续,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支持具备收购资格的粮食企业入市收购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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