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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生产三证合一 添加剂管理更严格

发布时间:2012-12-25

  继12月1日《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正式实施后,《饲料原料目录》也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加上今年此前农业部集中颁布的一系列有关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方式的法规条例,今后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等在内的商品饲料将全部实行生产许可管理制度。

  依据新规,商品饲料行政审批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实现了饲料生产三证合一,饲料生产企业行政审批统一为《饲料生产许可证》;进一步提高了饲料生产企业准入门槛,对各类饲料生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更加严格了饲料生产企业原料、添加剂的使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849号



  《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已经2012年10月9日农业部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1]
  

农业部

2012年10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773号



  为规范饲料原料生产、经营和使用,提高饲料产品质量,保障养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饲料原料目录》,现予发布,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O一二年六月一日



相关政策文件查询:

《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2012年12月1日实施

饲料原料目录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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