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宁波地区粳稻补贴标准出台
发布时间:2010-12-15
浙江宁波市参照省定政策,经市粮食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内粮食骨干企业从东北地区采购2010年新产粳稻(粳米)给予补助(补贴标准:黑龙江省每吨115元,吉林省每吨65元)。全市补贴数量15万吨,资金规模1500万元。
浙江宁波市参照省定政策,经市粮食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市内粮食骨干企业从东北地区采购2010年新产粳稻(粳米)给予补助(补贴标准:黑龙江省每吨115元,吉林省每吨65元)。全市补贴数量15万吨,资金规模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