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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重新审定重点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4

       国家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


印发重新审定的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国粮财〔2010〕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各省、区、市分行、总行营业部:


为进一步加大对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充分发挥重点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影响和带动作用,促进粮油产业健康发展,国家粮 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了《关于重新审定重点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国粮财〔2009〕197号),决定对重点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重新审 定。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和农业发展银行分行联合上报的粮油产业 化企业进行了审核筛选,确定将北京古船食品有限公司等1938户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含加工企业,下同)作为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点支持的粮油 产业化龙头企业。现将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公布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流动资金、固定资产购置、技术升级改造、技术研发引进、粮食 生产基地建设、粮油订单收购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国粮财〔2006〕178号、国粮财〔2007〕252号等2个文件同时废止。

 


国家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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