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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粮食局召开全省粮食法规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05-09-30

 9月28日,江西省粮食局在南昌召开了首次全省粮食法规工作座谈会。会议组织了《行政复议法》和《粮食行政复议办法》专题讲座,传达了全国粮食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精神,回顾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一年多来全省粮食法制工作情况,对当前粮食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行了座谈,对做好新形势下粮食法制工作进行了部署。江西省粮食局副局长路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江西省粮食局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各设区市粮食局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自《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以来,江西省粮食法制建设,在国家粮食局的指导、省粮食局党组的领导、省有关部门支持和全省各级粮食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在法规制度建设、法制宣传、法制学习培训、法制机构和职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会议强调,做好粮食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一项新的课题。全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把法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法制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作用,把依法行政贯彻到粮食流通各项工作中去。 会议要求,做好当前粮食法制工作,首先要加强粮食行政复议工作,各设区市粮食局要尽快指定负责粮食行政复议的机构,落实行政复议人员,抓好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做好行政复议的各项工作准备。同时做好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工作。其次要做好粮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行粮食行政执法责任制,要加强对下级层级监督,建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机制。第三要继续开展粮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把《农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当前乃至“五五”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第四要加强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工作调研,切实履行法规赋予的职能和政府赋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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