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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即将发布粮食经营者最低库存量标准

发布时间:2010-02-24

昨从广东省发改委获悉, 省发改委与省粮食局已经出台《关于实施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规定》。《规定》明确了在粮食市场正常情况下的最低库存量标准和粮食应急状态下的 最高库存量标准,并要求在本省境内从事粮食包括大豆、油料等经营者,必须保持符合《规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

广东省发改委有关官员随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定还要等省政府正式发布,最高和最低库存标准具体数字不便透露,不过广东目前库存量比较足,市场 上并没有严重短缺的迹象。

防止粮食经营者囤积居奇

据悉,目前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已经制订了符合我省实际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通过实施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制度,政府部门可以对粮食经营 者的库存进行监督检查,使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经营者共同为确保我省粮食安全承担应尽的义务。

记者了解到,《规定》要求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经营者按照其上年度月平均经营量一定的百分比,确定出经营者在不同情况下需要达到的具体库存数量。各级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粮食经营者进行行政执法。

省发改委人士解释说,通过实施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制度,可以在粮食市场正常情况时保证粮食产品提供者保有一定数量的货源、稳定全社会粮食存量 水平,在粮食应急状态下防止粮食经营者囤积居奇、垄断或者操纵粮食价格, 同时,通过制度安排来保证全社会保有一定数量的粮食库存量,为稳定省粮食市场发挥重要作用。

记者从有关渠道还获悉,广东还在推动建立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全省食用植物油储备制度。

个别国产大米价格稍稍上涨

据省粮食局发布的价格信息,截至5月初,广东大米市场总体上货源充足、供应正常,但个别品种国产优质米零售价格有所上涨,进口泰国米零售价格与节前持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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