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粮食网手机版

国粮局关于粮食行业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21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比较严重的汛情,危及企业安全生产,影响库存粮油的储存安全,对粮食收购、保供稳价等工作也带来不利影响。为确保汛期粮食企业的安全生产,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树立防大汛的意识

  今年的气候变化异常,旱涝急转,部分地区已经出现比较严重的洪涝灾害。当前,全社会粮食库存保持较高水平,部分企业特别是非国有粮食企业的防汛 设施和防汛能力明显不足,一旦发生灾情,将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严重危及库存粮油的存储安全,防汛形势严峻。各地区、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树立防大汛、防大 灾、抢大险的意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着力做好防洪涝、防台风、防泥石流、防雷电等灾害的准备工作,确保汛情发生后不出现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不发生重大粮油储存事故。

  二、完善预案,切实做好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地区、各单位要立即启动防汛应急机制,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及时向企业发出灾害预警。要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库存粮油、抢险队伍、抢险物 资的分布情况,提前做好水患区企业和其他重点企业库存粮油的转移安置方案。要制订并完善本地区防汛应急预案,落实人员、设备、物资等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要 督导辖区内粮食企业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提前转移存在水浸危险的库存粮油、储粮化学药剂以及重要档案资料,做好库区排水系统疏浚、设备维护工作,备足沙石、 车辆、麻袋等防汛物资。

  三、加强检查,切实消除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隐患

  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等工作,立即开展一次粮食行业汛期安全生产及储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的重点是下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和所属地粮食企业是否编制防汛应急预案,评估粮食企业是否存在洪涝灾害隐患以及隐患危害程度,检查企业防汛人员、设备、物资是否落实到位,防汛设施设备运 行状况是否正常,仓房、油罐、罩棚、简易储粮设施、露天储粮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各地区要特别加强对非国有粮食企业防汛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有关企业健全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各企业要全面落实库存粮油储存安 全责任制,密切关注库存粮油粮情变化趋势,防止雨水渗漏导致库存粮食发霉变质,确保汛期储粮安全。

  四、严格制度,及时准确报告灾情

  各地区、各单位要建立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切实做好灾后救援工作。另外,各地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准确报告灾情。

  国家粮食局值班电话:010-63906904(工作时间),63906078(非工作时间)。传真电话:010-63906909(工作时间),63906058(非工作时间)。

  

国家粮食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分享到:
金谷粮食网 > 政策文件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