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粮食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
发布时间:2006-04-24
“十一五”时期全省粮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粮食工作全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证我省粮食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政策措施,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改善和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持粮食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大力发展和壮大粮食龙头企业,不断提高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力,做大做活粮食产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山东”做出重要贡献。主要目标是:
——完善粮食宏观调控体系。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粮食储备体系、粮食应急体系、军供保障体系、信息发布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确保全省粮食安全。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体系。认真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转变政府职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基本形成经营活跃、管理规范、流通有序、供求稳定、卫生安全的粮食流通秩序。
——逐步完善粮食流通体系。依托粮食资源、港口、铁路、公路及仓储设施等条件,加快实施现代物流规划,搞好重点项目建设,扩大流通规模。
——大力发展粮食产业化。继续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重点扶持粮食龙头企业,提高精深加工能力,走粮食产业化发展之路。
——稳步提高经济效益。剔除不可比因素,全省粮食系统实现销售收入年均增长3%,资产总额年均增长3%,费用水平年均下降3%,综合经济效益稳步增长。
——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良、富有朝气的干部职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