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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粮食局关于认真抓好当前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4-11

 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2006年第1次安委会联络员例会精神,为继续做好当前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省粮食系统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市、县粮食局、各单位要在“五一”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粮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储粮、储粮药剂管理、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技术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二、做好“五一”长假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市、县粮食局要加强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做到早研究,早安排,早落实。要督导粮食企业切实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和夜间巡查制度,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保障,全面做好突发事件或事故应急处理准备,提高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安全。
        三、加强储粮安全保管工作。夏日即到,气温升高,粮食保管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各市、县粮食局领导要深入储粮工作第一线,督导储粮企业认真抓好高水分粮、露天存粮的管理,做好短期储存或度夏粮食的防护,采取科学保粮措施,认真搞好粮情检测、分析、报告工作,防止发生粮食生虫、“结露”或坏粮事故。要抓紧抓好春防清消和潮粮处理工作,及时掌握潮粮处理进度,保证五月上旬前全部完成潮粮处理工作。要严格执行仓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保粮责任制,确保储粮安全。
        四、各市、县粮食局要结合当地粮食部门工作实际,积极参与当地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本地区或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结和调研,改进工作,不断提高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
        五、加强储粮化学药品安全管理,继续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报废储粮药剂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粮办展[2006]44号)精神,做好报废储粮药剂的调查工作,按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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