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延续申请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0-04-10
根据《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及《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延续申请办法》的规定,经审查,拟将北京万顺环宇商贸有限公司等578户企业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延续至2015年4月22日,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4月12日至4月20日。如对公示信息有不同意 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通报。
传真:010-63906909
邮箱:cangchu@chinagrain.gov.cn
附件:1. 通过延续审核的第2批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名单
2. 信息反馈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