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粮食网手机版

合肥对严重失信粮食企业实施禁入措施

发布时间:2017-09-04

    安徽省合肥市粮食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农发行、中粮各直属库共同制定了《合肥市粮食经营主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暂行规定》,其中明确,对诚信等级高的粮食经营主体,申请行政许可时将实行“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严重失信的粮食经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实施行业禁入措施。

    根据规定,对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约定义务,没有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的行为,诚信等级连续三年被评定为“A”级的粮食经营主体,可给予多项激励,主要包括:对申请粮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备案等事项的,可实行“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加快办理进度。同时,对申报财政性资金补助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在参加评先评优、粮食龙头企业认定、放心粮油和放心企业认定时优先推荐。

    此外,粮食经营主体若被处以重大行政处罚的,被列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营异常名录”或粮食行业“黑名单”的,或是守法诚信等级上年度被评定为D级的,均将遭到失信联合惩戒。

    对失信粮食经营企业,按照规定,我市将向全社会或相关部门公开公示失信行为信息;取消其粮食收购资格,取消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委托,取消“放心粮油”企业称号,调整政策性粮食库存;限制财政性资金补助项目申请;限制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实施分类监管,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检查和粮油质量抽检力度;禁止授予企业各类荣誉称号,法定代表人及直接管理人员不得评先、评优。



分享到:
金谷粮食网 > 地区新闻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