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启动小麦最低价收购政策
发布时间:2016-07-02
经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储粮”)报请国家粮食局批准,河北省于6月30日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据河北省粮食局 副局长杨洲群介绍,今年麦收期间,各小麦主产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不利天气影响以及病虫害影响,今年河北省小麦收割期间,个别市县影响较大,出现萌动粒、发 芽粒等不完善粒超标的现象。当前,该局正在组织收获小麦质量调查,了解河北省小麦质量情况,掌握底数,在此基础上,搞好产需对接,帮助农民与加工用粮企业 搞好对接。
按照国家公布的《2016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有关规定,中储粮北京分公司会同河北省物价、粮食、农业、农发行等部门进行了会商,并决定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在河北省启动《预案》的申请。经中储粮报请国家粮食局批准,河北省于6月30日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杨洲群表示,《预案》启动后,该局将加强收购指导、监管、组织领导等工作。河北省各市也成立了相应了工作机构,将在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今年小麦托市收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