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计划“十三五”期间农业年均增长1.5%
发布时间:2016-01-12
“十二五”期间,浙江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已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676万亩,现代农业园区516.5万亩,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3.5%,实施栽培面积达到321万亩。
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2%,农产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土地经营权流转率提高到50.1%,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分别达到1.8万家和4万多家。浙江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1%以上,连续六年快于城镇居民,连续31年位居全国省区之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014年的2.09:1。
“十三五”期间浙江计划实现全省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
“十三五”期间,浙江将坚持市场需求、生态平衡、共建共享三大导
向,强化农民主体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力争到2020年,农民收入提前实现翻番,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并稳定
在2:1以内,确保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继续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