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粮食储备库启动临储玉米收购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31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2015年东北地区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粮调〔2015〕169号)要求,经紧张的收购前准备工作,近日,乌审旗粮食储备库及纳林河分库、沙尔利格分库、河南分库全面启动收购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工作,向当地农牧民敞开收购,收购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
一、收购价格。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1.00元/斤,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市斤0.02元。
二、质量要求。收购入库的国家临时收储玉米必须为2015年生产的国产玉米,符合国标等内品质质量标准。对霉变粒超过国家规定的玉米不予收购。
将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做到既不压级不压价、克扣农牧民,也不抬级抬价,不违反国家政策,坚决杜绝收“人情粮”,按期把农牧民符合国家标准的玉米应收尽收上来。收购过程中认真落实“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全力做好“一卡通”收购业务,及时兑付农民售粮款,让农民卖放心粮、舒心粮、满意粮,并加强对农户科学储粮指导,减少粮食产后损失,让农民既增产又增收,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