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和长春签订粮食产销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5-11-08
福州和长春两地粮食局签订了粮食产销合作框架协议。协议通过鼓励福州用粮企业到长春地区发展订单农业、建立粮食生产基地和组织长春粮食企业优先向我市供应水稻及其制品等措施,不断拓展两地产销协作关系,积极引粮入榕。
协议还约定在我市出现粮食供应紧张、实施应急供应时,长春市将保证必要的粮食供应;长春市出现粮食供大于求、销售困难时,我市将保证提供适当的市场空间,确保两市粮食安全。
福州市是粮食主销区,全年粮食总消费量约345万吨,自给率仅15%左右,粮食供给主要靠外部调入。目前,东北大米占据了福州粮食批发市场30%~40%的份额。
福州市粮食行业协会也与长春市大米协会签署了首批5万吨的粮食购销协议。值得一提的是,长春松花江大米直营体验中心昨日也在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南台岛区块的海峡智贸城揭牌,以满足福州乃至东南沿海地区市场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