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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南岔粮库所收信息费已经退还

发布时间:2015-10-29

    黑龙江省伊春市粮食局28日向记者通报,伊春市南岔粮库经营部协助雷雨运输服务部收取信息服务费,属于“搭车收费”行为,所收费用已于28日退还农民。

    伊春市粮食局通报,经查,南岔粮库经营部自10月10日开始,共协助伊春市南岔区雷雨运输服务部收取信息服务费229辆次、2.29万元。费用由雷雨运输服务部按照双方记录清单收取。

    伊春市粮食局调查认为,根据2015年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相关规定,南岔粮库经营部协助雷雨运输服务部收取的信息服务费,属于执行粮食收购政策不严肃搭车收费,侵害了农民利益,给粮食收购政策的全面落实带来了障碍。

    据悉,伊春市粮食局已经责成南岔粮库督促雷雨运输服务部共同于10月27日开始,按照收费登记记录逐车将所收费用全部退回,目前已经全部退完。

    通报显示,伊春市粮食局责成企业责任领导向市粮食局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市粮食局向市委、市政府及省粮食局做出深刻检查,相关责任人等待进一步处置。

    26日,黑龙江省粮食局已停止了黑龙江南岔粮库的政策性粮食收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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