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将启动小麦临时收储
发布时间:2015-09-01
湖北省政府决定2015年8月28日至9月30日、在襄阳、随州、荆门、荆州、孝感5市的重点县(市、区)启动小麦临时收储。
对2015年生产的不完善粒在10%-20%(不含10%,含20%)之间、容重在710克/升(含)以上的小麦纳入临时收储范围;不完善粒超过20%的小麦,不列入临时收储范围。
纳入临时收储范围,杂质小于1%(含)、水分小于12.5%(含)的小麦临时收储价格为每市斤1.1元。 (《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