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开展饲料企业防粉尘爆炸检查工作
日前,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深入开展饲料生产企业防范粉尘爆炸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黑牧饲〔2015〕116号,以下简称《通知》),就饲料生产企业防范粉尘爆炸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具体要求做到“七查”,即:一查是否建立了饲料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二查饲料生产加工车间(含饲料粉碎)规划布局是否符合国家或饲料行业标准规范要求,除尘、防爆设施是否齐全完整。三查电控系统是否按防爆标准规范设计、安装和使用(生产现场不许使用电插排、电暖气、闸刀开关、普通照明灯具等),以及除尘系统是否配套(尤其是玉米粉碎环节需配备除尘系统)、工作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生产区域是否按工艺设置,必要处应设泄爆装置。四查是否建立粉尘清扫清理制度,是否按规定对作业现场、除尘滤袋、管道和灰斗内的粉尘进行及时、全面、规范清理;是否存在采用正压气体吹扫现象;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隐患整改是否闭合。五查是否对饲料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员工进行培训,企业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宣贯《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并掌握防范粉尘事故的相关规定和技能。六查是否制定饲料粉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内容,并组织应急演练。七查是否存在不执行打磨抛光作业、动火作业、检维修作业等安全操作规程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是否存在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等问题。
《通知》明确了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确定“四个阶段”。一是动员部署阶段(8月15日前)。二是企业自检自查自改阶段(8月15日至12月底)。三是督查检查阶段(8月1日至11月底)。四是总结分析和“回头看”检查阶段(11月1日-12月底)。《通知》明确了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四是及时收集报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