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联合发文 保障粮食收储安全
6月1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三部委公开印发《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面提升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守住“种粮卖得出、吃粮买得到”粮食流通工作底线,保持粮食供求基本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粮食流通现代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20世纪80年代末到本世纪初,我国先后进行过机械化骨干粮库、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利用国债建设中央储备粮库等3次大规模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但随着我国粮食产量的增加、供需形势的变化,粮食收储仓容能力不足、物流通道不畅、应急供应能力薄弱、产后损失浪费严重、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等矛盾日益突出,国家粮食供应安全仍面临严峻挑战。
尤其是在粮食收储方面,现有设施能力严重不足。2014年全国粮食产量达6.07亿吨,相对于3.98亿吨的商品粮数量,粮食仓储仓容缺口巨大。粮食主产区中的东北地区尤为严重。
通知明确,要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加快维修改造“危仓老库”进度,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逐省整体推进,兼顾产销平衡区。到2017年之前完成全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和功能提升。
此次“粮安工程”规划时间期限为2015~2020年,按照愿景,未来粮食产后节约减损将取得明显成效。每年减少粮食产后流通环节损失浪费1300万吨(260亿斤)以上,损失浪费率下降40%以上,粮食消费更加科学合理,形成全社会节粮减损长效机制。
鼓励社会多元主体参与
规划内容今年就需要见到成效。通知称,加大政府扶持力度,2015年底前,完成国务院2014年第52次常务会确定的集中新建仓容5000万吨任务。
按照三部委的规划,新建成符合相关条件的仓储设施纳入集中新建仓容规模,建设形成适应粮食安全需要的收储能力。仓容建设要与需求紧密结合,优化区域、结构布局,切实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保证粮食存储安全。
通知要求,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未来粮食仓储设施等建设将列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之一,根据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分别落实。
三部委称,确需中央投资支持的,结合中央投资安排的重点和原则统筹考虑,优先支持粮食主产区粮食仓储设施及跨区域粮食现代物流等重大项目。
与此同时,规划也明确提到了目前火热的PPP问题。“能通过市场化解决的,要更多地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放宽和合理引导市场多元主体投资经营领域,逐步建立“负面清单”发布制度,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投资领域。”通知称。
形成节粮减损长效机制
此次“粮安工程”规划时间期限为2015~2020年,预计每年减少粮食产后流通环节损失浪费1300万吨以上,损失浪费率下降40%以上,粮食消费更加科学合理,形成全社会节粮减损长效机制。同时,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未来粮食仓储设施等建设将列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