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临储粮收购启动及库点名单
发布时间:2014-12-16
辽宁省鞍山市正式启动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及粳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截止日期2015年4月30日。
标准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执行。玉米收购截至2015年4月30日,粳稻收购截至2015年3月30日。
为方便农民售粮,省制定了分期、分批启动收储库点执行国家临储玉米收储政策的方案,我市经省指定首批执行国家临时存储玉米及粳稻最低收购价收储任务的收储库点为8个,其中玉米收储库点7个,粳稻收储库点1个。
各收储库点将严格执行国家质价政策,收购工作启动后,各收储库点将在大门附近醒目位置张贴公告牌,按照规定价格公开挂牌收购,严格执行收购守则。同时,收储库点将利用烘干、除杂等设施,积极为农民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农民出售符合安全水分和国家标准的粮食,增加售粮收入。
鞍山市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政策首批启动收储库点
中央储备粮鞍山直属库鞍山市千山区鞍腾路777号8918900
鞍山建国国家粮食储备库台安分库台安县新台镇15241269777
鞍山银珠米业有限公司鞍山市铁西区一道街50号8512432
中央储备粮海城直属库海城市牛庄镇南兴街3662288
海城恒基粮业有限公司海城市兴海管理区铁西区3333273
中央储备粮台安直属库台安县城郊乡老边村4846500
中央储备粮台安直属库桓洞分库台安县桓洞镇内15604207588
鞍山市国家粳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首批启动收储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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