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已经解除北大荒米业银行担保
发布时间:2014-11-26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告称:
自2014年3月29日完成对所持有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业公司)股权的转让后,根据与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及本公司、集团公司、米业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等签订的《关于变更保证人的协议》等规定,截至2014年11月12日,本公司已全部解除对米业公司银行金融债务的担保责任305,000万元。
其中: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解除对米业公司银行金融债务的担保责任290,000万元(详见2014年8月13日公告,公告编号:2014-068);剩余由本公司提供担保责任的米业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融通支行签订的委托债权投资协议项下借款15,000万元(合同编号:交银黑2013委债协字第2013030号,业务到期日为2014年11月12日)已由米业公司于2014年11月12日按期偿还本金及利息,同时本公司已解除对米业公司此笔银行金融债务的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