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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禁止面粉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发布时间:2014-05-30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2014年第8号),公告指出,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根据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小麦粉及其制品中允许使用的含铝添加剂仅有硫酸铝钾和硫酸铝按,这意味着从2014年7月1日起,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所有的小麦粉及其制品均不得有铝成分检出,面粉"无铝时代"即将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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