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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新农​: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发布时间:2014-03-28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 年 3 月 27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上石家上南工业区 1 号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陈俊海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100,775,2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金新农年产 23 万吨猪饲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775,2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并使用其他募集资金项目部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775,2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增关联方 2014 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的议案,没有关联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0,775,28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许伟东律师、王在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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