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9家农业龙头企业资格被撤换
发布时间:2013-11-20
今年新疆地区19家企业被取缔了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同时拟递补新疆优康来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为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据了解,此次取缔的19家重点龙头企业存在破产、转产和多项经济指标达不到龙头企业标准等问题。按照相关制度,新疆地区两年进行一次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评估。监测合格的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可以继续保留资格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对有发展潜力但因特殊原因个别指标不合格,且能在短期可以整改达标的企业,给予黄牌警告及一年的整改期。整改期满,由企业向所在地州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提出监测申请,经地州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报请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进行监测。监测合格的,发给证书,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监测不合格者,取消其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今年,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按照《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对新疆地区278家自治区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不含2012年新增龙头企业)进行了材料审查和实地监测,全面了解这些龙头企业经济运行、企农利益联结、市场开拓等情况。经监测,新疆轻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等257家重点龙头企业继续保留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新疆红达辣椒制品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给予黄牌警告;尼勒克县雪龙精淀粉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企业被取缔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目前,新疆地区共有自治区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390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33家),自治区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42亿元,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龙头企业223家,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2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