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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浙江淳安竞价采购早籼谷4700吨

发布时间:2013-08-09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受托方)受淳安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13年8月14日上午9:30在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举办早籼谷竞价采购交易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采购标的、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

1、标的及数量:本次采购品种为2013年生产的圆粒型早籼谷(产地不限)4700吨,共分五个标的,前两个标的均为1000吨、后三个标的均为900吨。

2、质量要求:符合国标中等质量标准(杂质≤1.0%,水份≤13.0%,出糙率≥75.0%,整精米率≥44%,脂肪酸值≤18mgkoh/100g,无黄变、无芽谷、无陈粮互混,主要害虫≤2头/公斤)。

重要申明

1、粒型不符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按退货处理;2、交货时间超过10天按违约处理,并终止履行合同;3、数量结算时,在地磅检斤后的数量上加扣0.2%的灰尘损耗。

2、包装要求:编织袋包装,包装物不计价,按实扣量;包装物、标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注明品种名称、等级、净含量、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内容。

二、参加竞价交易会的资格: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户(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体需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竞价形式: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交易办法。

2、竞价交易为有底价竞买,一旦进入网上竞价,竞价人应根据所交纳的交易履约保证金的限量参加竞价,一旦超过限量,交易系统将提醒竞价人保证金不足并停止其在超限量标的上的竞价。

3、本次竞价交易每次减价幅度为人民币2元/吨。

四、竞价时间安排及程序:

1、2013年8月6日在《浙江粮油交易网》、《国家粮油交易中心网》、《粮油在线》公开发布本公告。

2、本次竞价交易会的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8月13日16:00前;网上报名在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现场报名在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综合发展部(杭州市城北农副物流博园路28号)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具体注册和报名办法请参阅附件中的《浙江粮油交易网网上竞价交易指南》。(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571-89015168、89015011咨询)

报名资料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需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请在2013年8月13日16:00前传真至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0571-89015168)

3、2013年8月14日上午9:30在《浙江粮油交易网》正式开始公开竞价交易。本次竞价交易结果在交易结束后由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向竞得人签发竞价交易竞得通知书。

4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淳安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逾期不签视作违约。购销合同的相关条款不得超出本公告范围或与之相抵触,经双方另行协商同意的条款除外。

五、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的收取:

1供需双方须根据意向交易数量按110/吨标准预交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吨,交易费保证金10/吨;)。保证金退还一律为原账号进、出;交纳保证金户名和实际交易人户名必须一致。竞价人竞得,保证金在购销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冲抵货款(不计息);未竞得者保证金在竞价交易结束后的三天内退还(不计息)。竞得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或未按购销合同履行的,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有权将保证金抵作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按实际交易竞得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竞得方收取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预收10元/吨,与保证金同时收取。

3、保证金、交易手续费预交,必须在2013年8月13日16:00前交入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客户工商银行专属保证金帐户。(专属账户请咨询综合发展部0571-89015168,新注册用户保证金请打入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户名: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余杭物流中心支行;帐号:052901040000024)

六、注意事项:

1、竞价人一旦报名成功或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已承认本公告的一切内容、自愿履行公告所载明属竞价人必须遵守的权利与义务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2、竞价人在网上的每一次应价都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价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价人应仔细核对自己所应得价格,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开始竞价后,在网站报价框中,竞价人即可以输入自己既定的价格按“确认”后进行出价、应价,也可以点击“自动报价”按钮,在最近价的基础上自动按预定的价差幅度为竞价人出价、应价,并选择确认。

3、当竞价人在某一标的物中所竞价格为当前最低价时,交易系统将在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数额,如所竞价格被其他竞价人超过时,则保证金会自动恢复到原有数额。

4、为防止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因竞价方恶意竞争或操作失误而出现明显背离市场的异常价格情况,特设立极限价格。极限价格设置为起点价或保留价的2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委托方与竞得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交易合同。如产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浙江粮油交易网)冻结违约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6、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受托方有权确定为无效竞价,并进行重新竞价,同时也可以决定变更其他公开竞价方式。

7、本次竞价交易粮食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

(1)交货时间: 2013年8月15日至2013年9月25日(合同签订后 3 天内首批货物送到,每周最少送货量为200吨,未按期完成供货量委托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竞得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供需双方协调后签订书面谅解协议的除外)。

(2)委托方每日安排接货最大数量为200吨(每周最少接收每个供应方的货物总数不应少于以下标准,即每个供应商竞得吨数÷招竞得总数×收储公司每周实际接收货物总量,未按期完成接货量委托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供需双方协调后签订书面谅解协议的除外),竞得方送货前必须事先与委托方协商确定送货时间(自委托方提出发货要求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接货),并以双方的手机短信发货通知(或书面通知)为准,短信手机号码合同中另行约定(竞得方在信息中须注明发货时间、数量、地点,委托方回复应予以明确答复);双方因雨天原因而影响接货造成后果的不算违约。

(3)工作时间:委托方每天工作时间为:7:00-17:00;交割期限内包括节假日。在此时间内,委托方不得拒接或拖延办理交割手续。

(4)交货地点:淳安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中心粮库,到库前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责

(5)交货方式及注意事项:

实行竞得方送货制,由竞得方将粮食运至需方仓库仓前车板交货。限制60吨(含车身重量)以上的车辆、车长16米以上的车辆及箱式车。

(6)验收办法:

(a)程序:来粮经委托方抽样化验,符合质量标准由(需方)过磅称重接收入库,包装物另行除皮检斤。

(b)检斤地点:淳安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中心粮库;检斤方法及费用负担:按批次过地磅,检斤费用由委托方承担。过磅后,磅单一式两份,双方(或委托代表)必须在磅单上签署验收意见不得拒签。(提示:竞得方对磅秤标准有质疑时,有权提出验秤要求,委托方应予配合,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c)检质:淳安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化验室检质,如有异议,送杭州市粮油中心化验室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验收地点:委托方仓前验收;验收方式及相关手续:双方现场抽样(由需方执行抽样检验);委托方在入库当天应向供方出具相关验收凭证,并在凭证中说明质量验收情况,委托方未作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发生质量异议又无法协商一致时,进入质量纠纷处理程序

(7)委托方必须提供的相关服务与承诺

竞得方送货时应在委托方正常工作时间范围内,委托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及时向竞得方提供装卸服务,并在24小时之内完成装卸作业,因委托方原因所产生的延时损失费,按200元/天/车计费,由委托方承担,超过3天未完成装卸作业可作为委托方无故拒收处理(因质量问题需要会验的,委托方不承担上述责任)。

(8)货款结算方式

买卖双方自行结算,粮食入库后,供方凭相关验收凭以100吨(建议100吨为宜,不大于200吨)为一批次到淳安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财务部结算(需方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延时支付,但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结付最后一笔货款时竞得方须提供全部货款的正式发票。

(9)货款结算期限

验收通过后即可凭相关验收凭证,按实际数量每逢星期一和星期五支付货款,委托方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时支付,但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8、其他

竞得方须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9、本次竞价交易的起拍价及成交价均指送到指定交货仓库前的车板价格(含发票、运费、包装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自行缴纳。

10、重要说明:

(1)不符合质量要求作退货处理。

(2)逾期交货时限3天以上,作竞得方违约处理(因委托方接货能力或雨天问题而延时的情况除外)。

11、本次竞价交易工作小组由委托方、受托方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对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情况作处理与决定。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浙江粮油交易网,如有变动以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最后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淳安收储公司联系电话:        0571-64826125  联系人:徐科长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1-89015168  联系人:黄伟嘉

                             0571-89015011  联系人:戴群雄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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