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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浙江镇海晚粳谷1500吨竞价销售

发布时间:2013-07-19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受托方)受宁波市镇海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13年 7月26 日上午9:30在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举办竞价销售交易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销售标的、数量及质量标准:

1、标的及数量:晚粳谷1500吨,详细标段见附件。

2、质量:具体质量情况以委托方标的物所在仓库大样为准。

存放库点:杭州余杭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良渚分公司周家里库点、彭公库点、石桥库点,详见附件清单。

二、竞价人条件: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全国粮油经营、生产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均可参加(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体需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竞价形式: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交易办法。

2、竞价交易为有底价竞卖,一旦进入网上竞价,竞价人应根据所交纳的交易履约保证金的限量参加竞价,一旦超过限量,交易系统将提醒竞价人保证金不足并停止其在超限量标的上的竞价。

3、本次竞价交易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元/吨。

四、竞价时间安排及程序:

1、2013年7 月19日在《浙江粮油交易网》、《国家粮油交易中心网》、《粮油在线》公开发布本公告。

2、本次竞价交易会的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 7月 25日16:00前;网上报名在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现场报名在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综合发展部(杭州市城北农副物流博园路28号)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具体注册和报名办法请参阅附件中的《浙江粮油交易网网上竞价交易指南》。(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571-89015168、89015011咨询)

报名资料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需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请在2013年 7月25 日16:00前传真至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0571-89015168)

3、2013年 7月 26日上午9:30在《浙江粮油交易网》正式开始公开竞价交易。交易结束后由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向竞得人签发竞价交易竞得通知书。

4、合同签订时间:竞得人在竞得后的2个工作日内,凭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竞得通知书》到宁波市镇海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则作竞得方违约处理。

五、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的收取:

1、保证金收取标准为:每竞价1吨粮食交人民币110元(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手续费预收10元/吨)。竞价人竞得,保证金在购销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冲抵货款(不计息);未竞得者保证金在竞价交易结束后的三天内退还(不计息)。保证金退还一律为原账号进、出;交纳保证金户名和实际交易人户名必须一致。竞得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或未按购销合同履行的,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有权将保证金抵作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按实际交易竞得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竞得方收取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预收为保证金额的10%,与保证金同时收取。

3、保证金、交易手续费预交:必须在2013年7月25日16:00前交入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客户工商银行专属保证金帐户。(专属账户请咨询综合发展部0571-89015168,新注册用户保证金请打入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户名: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余杭物流中心支行;帐号:052901040000024)

六、注意事项:

1、竞价人一旦报名成功或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已承认本公告的一切内容、自愿履行公告所载明属竞价人必须遵守的权利与义务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2、竞价人在网上的每一次应价都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价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价人应仔细核对自己所应得价格,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开始竞价后,在网站报价框中,竞价人即可以输入自己既定的价格按“确认”后进行出价、应价,也可以点击“自动报价”按钮,在最近价的基础上自动按预定的价差幅度为竞价人出价、应价,并选择确认。

3、当竞价人在某一标的物中所竞价格为当前最高价时,交易系统将在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数额,如所竞价格被其他竞价人超过时,则保证金会自动恢复到原有数额。

4、为防止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因竞价方恶意竞争或操作失误而出现明显背离市场的异常价格情况,特设立极限价格。极限价格设置为起点价的2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委托方与竞得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交易合同。如产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冻结违约方的履约保证金,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受托方有权确定为无效竞价,并进行重新竞价,同时也可以决定变更其他公开竞价方式

7、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成交价:

1)     为就仓提货价,散装或包装(竞得方自带包装物)上车,打包装车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2)     竞得方承担每吨20元的仓库保管费用,直接支付给杭州余杭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良渚分公司。

8、本次竞价交易粮食标段数量,按清单所标明的货位数量作为每笔竞价交易的起始数,因此库存清单作为本公告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9、宁波市镇海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竞买单位支付保证金、货款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增值税发票的单位一致。

10、计量:地磅计量(全过磅),由竞得方承担4‰保管损耗。

11、货款结算方式:全部货款须在 8月16日前到账,款到提货,逾期视作竞得方违约,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竞得的对应标的物保证金抵作违约金。

12、提货期限及相关事项:款到提货,按实结算。所有标段均在2013年8月26日前提清,如逾期未提,每天每吨3元的超期保管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提货方式:散装车提货。周家里粮库提货汽车限定车长13米内,车高4米内;彭公粮库、石桥粮库提货汽车限定车长10米内,车高3.5米内。

竞得人如要提货,需提前两天与发货单位联系,并派人到现场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看样、提货联系人:良渚分公司:胡向平0571-88771358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如有变动以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最后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镇海收储公司联系电话:        0574-86279529  联系人:郑军荣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1-89015168  联系人:黄伟嘉

                             0571-89015011  联系人:戴群雄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宁波市镇海区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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