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业龙头企业融资可不用实物抵押
发布时间:2013-05-13
江苏省农委近日联合江苏省财政厅与江苏汇隆投资担保公司签署协议,今年江苏省财政将投入2500万元作为农业龙头企业投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为江苏省农业龙头企业提供贷款支持5亿元以上。
据介绍,信贷主体为全省省级(含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部分较好的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可列入,原则上不再要求其提供全额实物资产抵、质押的反担保措施,可为单个企业提供单笔不超过1000万元的贷款,贷款综合成本换算为年利率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