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意见出台
近日,江苏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据了解,2006年,江苏省政府曾出台相关意见,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结合6年的实践经验,针对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明确了具体的扶持政策,并在操作性上更加细化。新出台的《实施意见》在财政支持、保障用地、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减轻负担等五个方面进行具体扶持。并提出,到2015年,江苏农业龙头企业数量达到6000家;到2020年,该省农业龙头企业数量达到7000家,其中,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数量分别达到100家和80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2∶1。
江苏省农委副主任徐惠中表示:“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关键。龙头企业已成为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主体,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既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又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因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势在必行。”
江苏作为资源小省,人均耕地只有0.88亩。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速,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
“保护耕地就是保护农业的发展。”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耕保处处长宋玉波告诉记者,江苏积极开展开源节流的工作,一方面通过沿海滩涂可以开发用于耕地,另一方面保护现有的土地资源。开展土地整治工作,每年投入巨额资金整理低效、无效土地。同时,为了保护江苏耕地资源,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江苏省开展了基本农田的划定工作,根据该省未来人口的实际需要,划定了永久性的耕地保护区,这是作为长远目标进行保护的。
“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政策走。”在财政上,江苏对农业龙头企业进行“1+X”的扶持保障。宋玉波介绍,“1”是指针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在企业技改、研发、生产能力建设、境内外促销上给予财政支持;“X”是农业龙头企业可享受农村金融政策、外贸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科技推广与创新扶持等政策的相关财政支持。
据介绍,近年来,江苏省级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逐年递增,2012年达到2.3亿元,共扶持了240家龙头企业和20个农产品加工集中区项目。对于农业龙头企业在农村建立原材料基地、开展加工项目等,财政支持累计达到2.8亿元。此外,还与江苏省农行签署了《“金融支持龙头企业、助推现代农业发展”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3年内为龙头企业授信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