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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起中央政策性销售小麦底价调整

发布时间:2012-12-05

  接国家有关部门通知,从2012年12月5日起竞价销售的中央政策性小麦销售底价,按生产年份及储存地区明确如下:

  一、2010年产小麦,储存在河北、山东、江苏、湖北、安徽、河南、新疆的,竞价销售底价统一为2160元/吨。储存在其他地区的统一为2260元/吨。

  二、2009年及以前年度产小麦,储存在河北、山东、江苏、湖北、安徽、河南、新疆的,竞价销售底价统一为2040元/吨;储存在其他地区的统一为2140元/吨。

  上述底价相邻等价差为4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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