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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杭州市储备粮公开竞价销售、采购

发布时间:2012-10-18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受托方)受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12年10月24日上午10:00在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举办竞价销售(采购)交易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交易标的、数量、质量、包装和相关要求:

1、销售(轮出)标的物:2010-2011年粳米3891.423吨,共分4个标段,具体标段数量见附件清单。

2、采购(轮入)标的物:2011-2012年粳谷新加工粳米3891.423吨,共分4个标段,与销售(轮出)标的物数量相对应。新国标二级及以上,其中:水分≤14.5%,色泽气味正常。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新编织袋包装,净重25公斤/包,机器缝口不破不漏。保质期要求为10个月。

二、竞价人条件:

1、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全国大米生产企业(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大米生产许可证、交货承诺书)。每位竞价人竞价标段限制在2个(含2个)以内。

2、销售(轮出)、采购(轮入)须为同一人

3、日产大米150吨以上的加工能力,需凭所在地县(区)及以上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三、竞价形式: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交易办法,交易每次的减价幅度为2元/吨。

2、本次竞价交易为销售和采购等量对冲补差价形式。竞价人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应根据所交纳的交易履约保证金的限量参加竞价,一旦超过限量,交易系统将提醒竞价人保证金不足并停止其在超限量标的上的竞价。

3、本次竞价交易按销售、采购等量对冲补差费用最低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价时间安排及程序:

1、2012年10月15日在《浙江粮油交易网》、《国家粮油交易中心网》、《粮油在线》、《国粮网》公开发布本公告。

2、本次竞价交易会的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0月23日16:00前;网上报名在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现场报名在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综合发展部(杭州市城北农副物流博园路28号)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具体注册和报名办法请参阅附件中的《浙江粮油交易网网上竞价交易指南》。(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571-89015011咨询)

3、报名资料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大米生产许可证、日加工能力150吨以上证明。以上资料请在2012年10月23日16:00前传真至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0571-89015168)

4、2012年10月24日10:00在《浙江粮油交易网》正式开始公开竞价交易。交易结束后由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向竞得人签发竞价交易竞得通知书。

5、合同签订:竞得人在竞得后的5个工作日内,凭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竞得通知书》到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业务部(杭州体育场路279号粮贸大厦三楼)签订采购合同。

五、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的收取:

1、保证金收取标准为:每竞价1吨粮食交人民币110元(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费保证金10元/吨)。竞价人竞得,保证金在购销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冲抵货款(不计息);未竞得者保证金在竞价交易结束后的三天内退还(不计息)。保证金退还一律为原账号进、出;交纳保证金户名和实际交易人户名必须一致。竞得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或未按购销合同履行的,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有权将保证金抵作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本次交易按实际采购(轮入)额的1.5‰分别向委托方和竞得方收取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预收为保证金额的10%,与保证金同时收取。

3、保证金、交易手续费预交,必须在正式开始竞价交易前缴入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户名: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余杭物流中心支行;帐号:052901040000024。或户名: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余杭农村合作银行逸盛分理处;帐号:201000040648642)。

六、注意事项:

1、竞价人一旦报名成功或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已承认本公告的一切内容、自愿履行公告所载明属竞价人必须遵守的权利与义务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2、竞价人在网上的每一次应价都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价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价人应仔细核对自己所应得价格,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开始竞价后,在网站报价框中,竞价人即可以输入自己既定的价格按“确认”后进行出价、应价,也可以点击“自动报价”按钮,在最近价的基础上自动按预定的价差幅度为竞价人出价、应价,并选择确认。

3、当竞价人在某一标的物中所竞价格为当前最低价时,交易系统将在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数额,如所竞价格被其他竞价人超过时,则保证金会自动恢复到原有数额。

4、为防止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因竞价方恶意竞争或操作失误而出现明显背离市场的异常价格情况,特设立极限价格。极限价格设置为起点价或保留价的2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委托方与竞得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交易合同。如产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浙江粮油交易网)冻结违约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6、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受托方有权确定为无效竞价,并进行重新竞价,同时也可以决定变更其他公开竞价方式。

7、提货期限及相关事项:

款到发货,2012年11月24日前轮换结束。逾期按每天3元/吨收取代储费。

交货方式:销售(轮出)标的物交货方式为就仓提货;采购(轮入)标的物交货方式为送货制,由竞得人公路运输带包装送货到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南星桥分公司803地下库,通过其他方式送货的,期间产生的短拨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销售(轮出)标的物与采购(轮进)标的物必须“同进同出”或“先进后出”。

数量结算:出库粮食允许有±5‰数量浮动。因粮食保管水分减量,出库实际数量与公告标的数量差率在5‰(含5‰)之内的,按公告标的数量结算;差率超过5‰的,按出库实际数量加公告标的数量的5‰结算。

验收地点:接收库点。本次竞价交易的粮食质量按本公告要求的质量标准严格执行,若有一项及一项以上质量指标不符合公告要求或与小样不符的,作退货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调换。

8、本次竞价交易的起始价及成交价指完成销售、采购(轮换)业务的所有费用,包括新陈粳米差价、轮换费用、包装物费等(含税含发票含运费)。

9、货款结算:销售(轮出)标的物按3600元/吨的价格进行,同一单位竞得一个标段货款自竞得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达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竞得二个标段的粮食货款自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达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款到提货,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以3600元/吨的价格开具正式发票;采购(轮入)标的物以3600元/吨加上差价进行采购,竞得人以3600元/吨加上差价开具正式发票,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凭发票在7个工作日内按实结算。

竞得单位必须在货款到达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账户后三天内到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业务部开具提货单,凭提货单提前两天前往发货单位办理相关发货手续。

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与支付保证金、货款和签订合同的单位名称一致。

10、参与采购(轮入)需提供晚粳米小样,样品数量500克以上,并将小样于10月22日前送到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业务部(杭州市体育场路279号粮贸大厦3楼,邮编310003)。如10月22日前未提供晚粳米小样或提供的小样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交易。竞得人发运的粮食质量以小样并按本公告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准。

11、竞得单位提货后不能原包装销售,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负。

12、竞价销售(轮出)标的物质量以实际库点大样为准.

看样时间:2012年10月22日-24日。

地点:南星桥分公司803地下库

联系人: 陈彩根,电话:057187017677

13、在本中心以往组织的杭州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的交易活动中两次以上未能如期完成合同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

14、本次竞价交易工作小组由委托方、受托方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对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情况作处理与决定。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如有变动以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最后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收储公司联系电话:        0571-85155180  联系人:周海军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71-89015168  联系人:黄伟嘉

                             0571-89015011  联系人:戴群雄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杭州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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