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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托市为保民利 民企要上诉其垄断

发布时间:2012-08-17
    8月15日,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回应称,托市政策的核心是保护农民的利益,不能保障参与托市收购企业的利益。该公司的孙淼称,不让民营粮企参与托市收购转弯转得大了,过去他们轰轰烈烈收粮,现在不让参与了,感到不适应,是可以理解的。

    河南周口一民营收储企业的负责人称,该企业建设资金是经过多方筹集的,现在被“断粮”,也就没有了收入,所欠债务很难偿还。由于收储企业转型困难,面临着倒闭。还有一些民营企业认为,河南民营粮食收储企业争取托市收购权,是民营收储企业和国有收储企业之间的利益之争。民营企业不参与收储,曝露出的问题是库点分布不均,农民丰产不丰收,影响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还导致诸多民营仓储企业仓库的闲置,造成资源浪费。

    一向受政策支持的河南民营粮企一下子“断粮”了,这让许多民营企业感到不解和不适应。河南信阳一姓孙的民粮企负责人介绍,该企业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合法企业,也是当地农业产业化的知名企业。企业的建设资金全是民营资本,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一下不让参与托市收购,这无疑给对民营企沉痛一击,更何况会导致诸多民营仓储企业仓库的大量闲置。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提供的《中储粮总公司托市收购未委托民营企业情况的说明》表明,中储粮作为一个企业,是否委托哪个企业参与托市收购,除了规定的库点资质、仓容、违纪记录等方面的要求,还要看是否便于监管、控制风险,以及托市收购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总结几年来执行政策收购的实际情况,出现质价政策执行不严、“抬价抢购”、擅自动用等问题,较多出现在民营企业。该说明还指出,托市政策的核心是保护农民利益,不能保障参与托市收购企业的利益;是稳定市场预期、调动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的积极性,不能取代市场,更不是在政策上歧视民营企业。

    而8月16日,河南省某民营企业负责人黄先生则表示,“中储粮垄断托市粮收储,把民营企业排除在外,侵犯了我们的权利。正在准备材料,要起诉中储粮河南分公司”。

     从今年6月20日至今,黄先生和全省100多位同行一起,一直在河南省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下称中储粮)的河南分公司和河南省政府之间奔波,希望像往年一样争取到“代为中储粮托市收储”的资格,其间还一度到中储粮河南分公司门口静坐。但眼看托市收购进入尾声,仍毫无结果。

     中储粮系统人士表示,以往由于收储库点多、散、乱,托市收购出现了“哄抬价格、以次充好”等问题,经过调查,大多是民营企业干的;《预案》也明确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优先作为委托收储库点,满足不了需求再启动民营企业;而且今年从资金、仓容上都提高了准入门槛,大部分民营企业不符合标准。

     参与维权的黄先生对此并不认同,“6月10日左右,粮食系统还到我们企业检查仓容、库房、资金等情况,确实有很多民企达不到标准,但我们这100多家维权企业都是符合标准的,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和地方粮食局内部曾允许这100多家合格民企代为收储,但还没等宣布,又将民企准入规模削减为74家,到最终不了了之,将民企拒之于门外。国家政策是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但中储粮却背道而驰;我们这些民营企业员工很多都是粮食系统下岗工人,现在面临失业的困境,也是社会不稳定因素;此外,现在收储库点离种粮农民远,农民卖粮不方便,都以0.92元/斤的价格卖给了粮贩子,损害了农民利益,这也是与托市政策的初衷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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