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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确定 价格1.2元/斤

发布时间:2012-07-10
    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近日联合发布2012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至9月30日。

    根据预案,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20元,以2012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籼稻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即: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执行最低收购价的早籼稻为2012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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