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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滕州将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2-03-26
    3月22日,滕州市粮食局启动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此次核查工作的时间为3月22日至4月20日,核查对象是全市范围内已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收购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体工商户,采取书面核查和现场核查的方式,对被许可人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所登记内容和资格条件有无重大变化等内容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对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情况、粮食质量检验保管能力、粮食仓储设施条件、建立粮食收购经营台账以及跨地区收购备案等方面进行核查。

    核查结束后,对于存在问题的被许可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暂停或吊销其收购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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