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2年粮农补贴达每亩100元
发布时间:2012-02-10
自2004年对种粮农民实施补贴以来,山东省积极健全完善补贴机制,惠农力度不断加大,年度补贴总额由2004年的7.36亿元,增加到今年的65.89亿元,年均增长31.52%,补贴总额实现了“八连增”。山东省对种粮农民补贴标准逐年提高,2010年、2011年先后跃上80元、90元台阶,2012年山东省再次提高粮农补贴标准,达到每亩100元,目前补贴发放工作已启动,预计2月15日前将全部发到农民手中。今年的增补额度中包含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两项。在此基础上,对种植小麦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另再给予每亩10元奖励。
山东省财政厅筹措的65.89亿元粮食直补资金已于近日全部下拨。省财政采取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及种粮大户奖励三项补贴“合并发放、一次兑付”的办法,基层财政部门将采取集中办公等方式,力争2月15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山东省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发放到全省1500万户粮农手中。
此外,2月1日起,山东省财政厅启动周工作通报制度,每周通报各市、县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运用卫星测绘遥感技术监测小麦种植面积,提高统计准确性,维护粮农利益。
山东省财政厅要求将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以及补贴金额全面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不准村组集体代领等“六不准”规定,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截留、挪用或用于抵扣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