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出台2011年早稻订单收购奖励政策
发布时间:2011-04-02
浙江省绍兴市出台2011年市区早稻订单收购奖励政策:
一是明确订单品种和数量。夏粮为早籼谷,秋粮为翻秋早籼谷和晚粳谷。订单的对象是早稻、晚稻种植面积各为5亩(含5亩)以上的农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社。早稻谷每亩订单数量不超过450公斤,晚粳谷不超过450公斤,翻秋早籼谷不超过400公斤。全年粮食订单数量安排14479吨。
二是适当提高订单价格,实行最低收购保护价。每50公斤早稻谷为102元,翻秋早籼谷107元,晚粳谷128元,分别比上年提高9元、10元和23元。
三是继续实行订单奖励政策。订单农户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实行25元的奖励,比上年增加5元。对完成秋粮订单的农户,按实际完成订单数量每50公斤给予12元的奖励。
四是继续发放粮食预购定金。对订单种粮20亩以上大户,粮食部门在签订早稻订单后发放不超过早稻售粮款50%的预购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