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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60年:浙江农民率先富

发布时间:2009-10-02

  中新网杭州9月30日电 (记者 李飞云)中国建国六十年以来,浙江农民创造了诸多奇迹:建成中国第一座农民城,组成中国第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盖起中国第一批农民专业市场……等等。今天下午,在“浙江辉煌60年”浙江农业发展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农业厅的副厅长赵兴泉如此表示,浙江人民富是农民率先富。

  人多耕地少创造效益农业

  浙江是中国陆地面积较小的省份之一,地貌结构为“七山一水二分田”。人均占有耕地仅为半亩地,不到中国人均耕地一半。

  赵兴泉指出浙江农业60年的发展历程,在发展理念上经历了立足保障供给向增加农民收入进而向可持续发展的转变。

  60年来,浙江人口从1949年的2083万人增加到5120万人,人均耕地却下降了一半。然而从供给格局看,实现了农产品从长期短缺到供求基本平衡进而向丰年有余的历史转变。

  新中国成立初期,浙江省农产品供给短缺。因此立足解决温饱,推行种植制度改革,努力多种、多产,“那时出现种植“一年两熟、三熟现象,就是为了多种粮。”赵兴泉如此叙述道。

  1985年开始,浙江省委、省政府积极引导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多种经营,率先在中国推进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1992年起又率先推进了农业市场化改革,提出了大力发展“一优两高”农业;1998年出现了“增产不增收”、农产品“卖难”等问题,浙江省委省政府及时作出了大力发展效益农业的决定,鼓励农民“市场需要什么就种什么”、“什么来钱种什么”。

  从1949年到2008年,浙江粮食总产从430万吨提高到776万吨(历史最高的1984年为1817万吨),2008年浙江观光农业产值达66亿元,开启了农户增收的大门,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的跨越。

  2008年浙江农村恩格尔系数为36.4%

  赵兴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浙江农村的恩格尔系数从1978年60%到2008年的36.4%,距离国际上农业现代化国家的国际标准35%,相差不远。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标准,40-50%为小康,30-40%为富裕,浙江省农村居民已跨入富裕阶段。

  2008年,浙江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258元,紧随北京、上海之后,位居中国第三,比1949年增长196倍,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6.3%,连续24年位居中国各省区第一。

  浙江省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创造的农业总产值,60年间由190元提到26713元,粮食亩产由1949年的98公斤增加到2008年的407公斤。

  从山上浙江、海上浙江到走出浙江

  60年间,浙江农业随着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农林牧渔总产值从1949的14亿元(均按当年价计)提高到1780亿元。

  2008年蔬菜、畜牧、茶叶、果品、蚕桑、食用菌、花卉苗木、中药村等十大浙江农业主导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服务业总产值的77%。茶叶产值、水果产值、花卉苗木面积、蚕茧出口额均居中国第1位。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浙江农产品出口数量极少。改革开放30年期间,浙江农副产品出口增长150倍,由1979年的5090万美元提高到2008年的76.8亿美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4%左右来自出口农产品带动。

  目前,浙江农产品出口企业达到4921家,出口国家主要有日本、美国、欧盟、韩国、俄罗斯、加拿大等20多个国家。

  将农产品输出的同时,浙江农民还走出家门国门,现有1200多家企业、40多万农民在浙江省以外建立农产品基地2400多万亩,或举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及开设农产品专卖店等。有83个农业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在境外承包耕地35.3万亩,在30多个国家和地区直接投资达1.9亿美元。

  “有一句话叫做:跟着太阳种西瓜,就是指我们浙江农民。”赵兴泉在介绍之余,笑着解释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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