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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市衢江区粮食局部署中晚稻收购工作

发布时间:2010-09-27

       浙江衢州市衢江区粮食局部署中晚稻收购工作。

浙江衢州市衢江区粮食局要求:对用于区级储备粮补库和国有粮食收购企业按最低收购价入市收购的中晚稻谷,必须符合国标中等以上标准;对其他经营性收购的中晚稻谷,也必须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稻谷 GB1350-2009》的有关规定。

入市收购中晚稻的各类主体必须持有效《粮食收购资格证》,主动配合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检查,向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报送收购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向售粮群众公开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当场足额兑付售粮款。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的宣贯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以不低于最低收购价的价格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即:中晚籼谷不低于1.94元/公斤,晚粳谷2.10元/公斤。同时,鼓励各类非国有合法主体积极入市收购中晚稻谷,活跃中晚稻收购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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